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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工作启动 企业单户贴息资金最高补1000万元

2023-07-11 本站作者 【 字体:

6月21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云南省财政厅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工作,明确提出省级财政按贷款企业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户贴息资金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户贴息资金补助累计不超过600万元。

  贴息对象为在省内各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优质中小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成。优质中小企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名单制管理。

  2023年度贴息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要求,贴息的贷款必须为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银行贷款,不含贴现和转贴现,且实际用途必须符合贷款合同约定。贷款企业必须与实际使用贷款企业一致,以个人名义(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贷款利息不予贴息。不存在贷款逾期或其他违约行为。

  2023年度贴息材料分两批次提交,2023年10月10日前提交第一批次贴息材料,主要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发放的符合贴息政策的贷款;2024年1月10日前提交第二批次贴息材料,主要范围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的符合贴息政策的贷款。

  经材料初审、贴息复核、贴息终审等程序后,省财政厅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终审确定的贴息资金安排方案,将贴息资金拨付到各州(市)财政局,由各州(市)财政局将贴息资金拨付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后,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和2024年3月25日前将贴息资金兑付至有关企业。

  2023年发放的贷款到期后,将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批次及时组织清算,根据清算结果“多退少补”,退回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缴回省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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